高空抛物有多危险?
3月9日,澎湃新闻( 法律界人士表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者,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在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更是触犯刑法,将面临刑事处罚。
酒瓶从天而降致一死一伤
年4月19日,杨阿姨吃过午饭,像往常一样来到杨浦区工农公园阴凉处小圆桌看牌友打牌,突然看到一个不明物体“穿过”树林,不偏不倚砸在低头打牌的杨老先生头上,然后弹起砸向侧旁的殷阿姨,两人都失去了意识。
事故发生后,众人迅速报警。次日,杨老先生因伤势过重宣告不治死亡。“以前那里也经常会落下一些废纸、空塑料瓶子等杂物。”殷阿姨说。经查,这场“一死一伤”事故的罪魁祸首竟是一个自高楼飞下的孔府家酒酒瓶。
临近事发现场一侧的墙壁外30米处便是一栋高层住宅。案发后,警方迅速封锁现场取证调查。根据与酒瓶一起坠落的尿不湿这一线索,警方将侦查关键放在当日有婴儿出入的家庭,一边在附近卖酒店家询问当日出售的孔府家酒记录,一边根据坠落位置做抛物线测试,逐户排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13楼的赵老先生家。
原来,高空扔酒瓶的是赵老先生的女婿安某。年4月11日,安某在去岳父家中途中买了几瓶酒,未喝完便留在了岳父家。19日,安某因母亲在院治疗心情不佳,又带着妻子和女儿去岳父家中做客。半斤酒下肚,安某因为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独自收拾餐桌时越想越生气,顺手将尿不湿、酒瓶从13楼窗口扔了出去。
安某到案后,才知道自己顺手扔出窗外的酒瓶砸中了人,“根本没想到我这样的行为会砸中人,还触犯了法律。”
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承诺尽力补偿死伤者及其家属。但他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的补偿,还有法律的代价。
日前,上海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安明启依法提起公诉。
一小区连发多起高空抛物事件
年6月7日,杨浦区公安局接到徐先生的报案称,其停于延吉中路某小区道路上的车辆被楼上抛下的花盆砸坏车顶。
社区负责人姚女士表示,5月底至6月初,在徐先生车辆被砸附近发生多起高空抛物事件,停在楼下的多辆汽车被砸坏。居民们因此不敢在这附近随意走动,深怕“祸从天降”。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安排人员在附近进行为期2天的观察取证,最终获取了董某往楼下扔花盆的证据。经查证,被花盆砸伤的还有程先生等其余5人的汽车,车辆维修费共计1.2万余元,董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董某到案后,思维紊乱,表达不清,经鉴定其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他经常半夜敲我家和隔壁家的门,我起身开门,他又跑走了。”住在董某隔壁的胡先生说。董某还经常往楼下砸玻璃瓶、花盆等各种危险物品,对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险,公安机关遂向杨浦区检察提出对董某强制医疗的建议。
杨浦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审查了董某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先后走访听取了当地居委会、邻居等证人证言,并收集了董某主治医生意见等。上述证据可证实董某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作案时正处于发病期,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鉴于董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其情况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故向区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的申请。日前,杨浦区法院已通过了这项强制医疗的申请。
转自: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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