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订阅哦!
昨天下午,梅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爆炸案,被告人被指利用烟花爆竹里的火药自制了爆炸物,并在公共场所点燃。案件的特殊是因为被告人的身份有点“特殊”。 今年4月13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在梅城江北东门塘某旅馆门口点燃爆炸物,致使现场发生了爆炸。 原来,被告人张某平从年10月1日开始,在梅江区东门塘某旅社的房长期租住。在租住期间,张某平怀疑旅社老板和员工,在他居住的房安装了很多电子眼,并派人和车辆跟踪他,被告人张某平多次找旅社交涉未果后,于年4月1日退房没有再住宿。4月13日,张某平携带了自制的三个爆炸物再次来到该旅社,与旅社员工再次交涉未果,张某平便拿出其中一个爆炸物,在旅社门口引燃并发生了爆炸。 4月15日到7月21日,被告人张某平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进行精神状态鉴定。经证实,被告人张某平患有偏执型精神障碍,案发时他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削弱,评定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引燃爆炸物可是件危险的事情,而且还是有精神障碍的人。他们无法判断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什么影响。可即使是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了错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北京哪看白癜风好北京看白癜风哪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