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兴安盟这几个家庭因刑事案件陷入困境

时间:2017-2-25 22:02:00 来源:器质性精神障碍

主流媒体,权威发布,敬请放心阅读,爆料点这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检察机关对群众的人文关怀,10月19日,乌市检察院为两起交通肇事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给被害人近亲属送去了浓浓的司法关怀。   年6月5日,史某某的丈夫刘某某被郭某酒后驾车撞倒后死亡。在此次事故中,肇事者郭某某负全部责任,但郭某也受到了严重的脑外伤,造成精神障碍,无赔偿能力,没可执行的财产,判决的各项损失一直未能执行到位。史某某因承受不了丈夫突然离世的打击,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还有两个未成家的儿子。   在核实情况后,乌市检察院经研究并报检察长同意后,依法将被害人妻子史某某的救助申请呈报市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批,在盟检察分院支持和帮助下,最终为被害人妻子史某某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款5万元。史某某接过控申干警手中的5万元救助金时,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在另外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尚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妻子,丈夫去世后,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十分困难,还有一名未成年孩子。   乌市检察院将3万元救助金发放给尚某某,她说,今后孩子上学的钱就有着落了,感谢检察院,感谢人民检察官。并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在前旗,也发生着这样温暖人心的事儿——   10月21日,两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来到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书写着“心系百姓,及时救助”的锦旗。表达了两个家庭对该院真情为民,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前旗人民检察院为这两个受害家庭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申请人窦某红,系刑事被害人佟某某之妻,年11月被害人佟某某被张某某捅数刀死亡。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但被告人张某某生活困难,分文未赔。窦某红无住房、无工作、无土地、无任何经济来源,还有一个年幼的遗腹女儿需要抚养,生活特别困难。   当窦某红领到检察院为其申请的救助金后激动的说:“感谢检察院对我们这个案子的   申请人陈某梅是救助对象陈某的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系姑侄关系。陈某梅的弟弟陈某志年3月因琐事与白某某发生口角致陈某志摔倒死亡。被害人陈某志生活困难,其妻子又因此离家出走,家中8周岁的女儿成了孤儿,由姑姑陈某梅收养,陈某梅丈夫因病去世多年,其本人无工作、无土地和经济来源,身患疾病,难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兴安盟检察分院干警和科右前旗院干警将5万元救助金送到申请人陈某梅的手中。被害人女儿用弱弱的蒙语说到:“我要好好学习,以后当一名检察官。”   为被害人女儿陈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这两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经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多次走访,调查核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这些举动充分体现了乌市检察院、前旗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为这些心系百姓的检察官点ZAN

(通讯员李阿如罕蔡玉权本记者芮文整理)







































治疗白癜风哪里专业
全国治白癜风最好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docqm.com/jbrs/6117.html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广告合作 | 服务条款 | 发布优势 | 隐私保护 | 版权申明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