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异常及心理病态性人格AbnormalandPsychopathicPersonality人格是由众人之中分辨出某个人所凭借的依据,强调的是行为模式及与他人关系,而非较不重要的身体外表方面。人格之描述可借着表面上的特征,即特质(traits),或借着可利用驱力(drives)、需求(needs)、构成概念(constructs)、潜意识机转等来定位的潜在倾向。特质(trait)可定义为对某些行为一贯性的整体倾向。存在着这么多的特质名称可说明一项传统,在此传统下,不顾所有其他方向的研究工作,各种特质仍为目前最容易为人了解的人格描述方式。任何人的人格特质并不能涵盖此人行为的所有层面,例如一个人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是友善的、诚实的、整洁的、谨慎的等等,而在另一情况下则非如此。特质倾向于成群相联,产生了人格的类型。在任何人由于特殊特质的领域有限,因而有着同样类型人格的人们,可能在类似情况下表现极端不同的行为。各项特质的强度范围变化甚大,而当足够强烈时可视为统计上的异常,意即在一般原则下,极端形式应比平均值少见。然而,人格特质足够强烈时可以干扰此人的人际关系。当它超过了社会所能容忍的范围时,此异常将被感受属于病态性。在“正常人格”及“心理病态性(psychopathic)人格”之间具有渐进连续的变化刻度,此观念在实际应用上很重要。此处的连续性比起临床精神医学任何其他方面都明显。有许多异常人格的分类法,通常基于其主要特质(虽则混合的类型也被接受)。但没有任何一种分类法令人满意。Schneider()曾描述了十种人格类型,也大致为德语系精神医学家所接受,然而Leonhard及Petrilowitsch也曾加以修订。此处所提出的是国际疾病分类(ICD)的分类法。一、国际疾病分类(ICD)的人格疾患分类法(a)妄想性人格疾患(ParanoidPersonalityDisorder)这类型的人常需要他人承认自己所认定为真实价值的事物。他易于过度评价自己的能力,随时准备将自己的失败归因于他人的恶意。他对于假想或真实的伤害或轻侮皆过度敏感。他倾向于解释他人的行动为敌意或轻蔑而扭曲自己的经验。这些病人可能发展出妄想样的意念,而渐相信自己是阴谋下的受害者,因而据此命名此类型的人格。他们具野心、好争斗、且对批评十分敏感。他们甚易受触怒,而可能易于强求原属他人的权利。(b)情感性人格疾患(AffectivePersonalityDisorder)这也常被人称做循环性(cycloid)人格或循环情感性(cyclothymic)人格。这些人倾向于持续低落或高昂的心情,或在两者间摆荡。在低落时期,此人是担忧、悲观及迟缓的,而在高昂时期,此人则为乐观、活力充沛、多活动的。各时期的时间长度变异很大。它们可能被此人的经验所加重,虽然是不成比例的反应却比预期的暂时不舒适时间为长;时常无任何事物可说明这些时期的变动。这些人中有一部份易于罹患情感性疾患,但并非全都如此。(c)分裂性人格疾患(SchizoidPersonalityDisorder)这些人们在他人在场时(除极熟识者外),总是感觉不舒适,且不知道如何去应答他人。这些人们会从社会、家庭及其他人际接触中退缩,而宁可耽于内省及幻想。他们的行为可能稍显怪异。冷漠及疏离的外观,可能掩盖了他们的无能力表达感受。(d)暴躁性人格疾患(ExplosivePersonalityDisorder)这也被称做“癫痫样(epileptoid)人格”。他们的心情不稳定,当受激怒或受窘时则爆发而导致冲动性及侵犯性的反应。当他们受挫折或心情恶劣时,可能会极度激动不安。情绪爆发无法控制。他们时常换职业,且易于过度饮酒。(e)强迫性人格疾患(AnankasticPersonalityDisorder)在英国普通称做obsessional人格,而在美国则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