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冰毒致产生幻觉三亚一男子胁迫女友脱

时间:2018-10-28 13:45:49 来源:器质性精神障碍

万宁一男子被三亚城郊法院一审判6年

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一宗强制侮辱妇女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某,获刑六年,而造成这一严重后果的罪魁祸首原来是“冰毒”。

林某某,年出生,万宁市人,小学文化,无业。今年1月20日7时30分许,因吸食冰毒,林某某产生被人追杀的幻觉,便立即带女朋友李某逃离出租屋,后搭乘公交车逃跑。

当公交车行驶至三亚市解放路一方百货站时,林某某带被害人李某下车后跑进海滨电影院西侧的某居民小区内,之后二人走上一间瓦房屋顶,林某某拉着李某在屋顶上来回走动,大声呼喊“救命”,并要求李某也喊“救命”。

两人的呼喊声引来附近的警察。林某某因不信任现场警察的身份,10时40分许,突然拿出菜刀架在李某脖子上,要求让真警察过来。

不久,林某某又突然脱光自己衣服并嚷着要李某与其结婚,并当众胁迫、拍打李某令其脱光所有衣裤。李某被迫脱光所有衣裤。经现场公安干警多次劝导,当日下午5时许,林某某带李某从房顶走下来,之后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经检查鉴定,林某某的尿液呈阳性反应,李某伤势为轻微伤。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某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吸食“冰毒”所致)。

城郊法院认为,林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应依法处罚。林某某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妇女,造成恶劣影响,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林某某犯强制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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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控制(通讯员周君摄)

1月20日,三亚市解放二路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警方经近5个小时的周旋,制服劫持人质的持刀男子,成功解救被劫人质。

20日11时40分许,三亚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市解放二路海滨电影院有纠纷。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河西分局新风派出所到现场处置。民警到现场发现,林某平(男,30岁,海南万宁人,已婚,有三名子女)因感情纠纷,持一把菜刀将其女友(李某,24岁,海南万宁人)挟持到海滨电影院楼顶。

接报后,三亚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向明立即赶赴

现场,指挥河西分局、刑警支队、特警(防暴)支队、武警支队等警力进行现场处置。为确保人质安全,严惩犯罪人员,三亚市检察院也派人赶到现场提前介入。

警方现场处置人员在当事双方家人的配合下,对犯罪嫌疑人林某平进行法制教育劝导,并于16时36分将其控制,人质安然无恙。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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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擒瞬间

1月20日下午,武警海南省总队三亚市支队协助公安机关成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事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名,人质安全获救。

当日10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感情纠纷,情绪失控,窜入解放路滨海电影院旁一居民楼内,手持菜刀劫持自己女友李某,逼迫双方家属同意两人结婚。12时15分,三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将情况通报武警海南省总队作战中心,总队命令三亚市支队派出应急分队赶往现场处置。接到通知后,武警三亚市支队支队长张迎伟立即带领特勤排12名官兵火速赶赴现场。

经过勘察发现,犯罪嫌疑人所处位置是一间瓦房屋顶,中间高,四周低,没有其余建筑物与其相连,屋顶非常脆弱,很难靠近。联合指挥部决定采取强攻与谈判相结合的方式解救人质:先由特勤中队两名狙击手到周围高楼,做好狙击准备,听候命令将其击毙。另一方面,参谋长徐正晓伪装成医生与其谈判,劝说犯罪嫌疑人放下菜刀,下到地面。

“你们都别上来,谁上来我就砍死她,反正我也要死!”,林某的情绪突然变得非常激动,现场气氛异常紧张。联合指挥部决定先稳住其情绪,再联系亲友,争取安全解决。经过3个多小时的反复谈判后,林某显得精神疲惫,在双方亲人的劝说下,林某同意从屋顶下来,但要求所有人离开现场,并且为其准备一辆车。

16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劫持人质走下楼梯,一手拿菜刀,一手牢牢卡住李某的脖子,沿着走道向车辆靠近。当犯罪嫌疑人用拿菜刀的手打开车门的瞬间,躲藏在堆积物后面的参谋长徐正晓如猛虎般冲向前将犯罪嫌疑人扑倒在地,另一名特战队员迅速将菜刀夺下,其余特战队员一拥而上将其牢牢控制住,成功解救人质。

劫持人质男子被带离现场

内容来自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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