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者被判ldquo寻衅滋事罪

时间:2020-10-17 17:07:56 来源:器质性精神障碍

精神障碍者被判“寻衅滋事罪”

01

案例

李某某因为家中一事多次上访,某社区工作人员曾协助李某某向相关部门反映李某某的诉求,但是无法得到解决,李某某因此对某社区产生意见。自年9月份至年6月份,李某某先后十余次将某社区门口的六面公告栏玻璃、墙壁内镶嵌的蓝色装饰玻璃及公告栏内六面展板损毁,造成某社区公告栏无法使用。该公告栏损失价值为人民币元。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李某某曾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这次又因多次任意毁损他人财物被提起公诉。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某患偏执性精神障碍,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辩护人认为,李某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李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02

法律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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