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一组表现为慢性或反复发作的胃肠道症状、而无器质性改变的胃肠道功能性疾病。
第一节功能性消化不良
是指由胃和十二指肠功能紊乱引起的症状。
病因:胃肠动力障碍、内脏感觉过敏、胃底对食物的容受性舒张功能下降、精神和社会因素。
临床表现:餐后饱胀、早饱感、上腹胀痛、上腹灼热感、嗳气、食欲不振、恶心,还有失眠、焦虑、抑郁、头痛、注意力不集中。
诊断:应先判断患者有无下列提示器质性疾病的报警症状和体征:45岁以上,近期出现消化不良症状;有消瘦、贫血、呕血、黑粪、吞咽困难、腹部肿块、黄疸等;消化不良症状进行性加重。
症状超过6个月,近3个月症状持续。
治疗:抑制胃酸药;促胃动力药、助消化药、抗抑郁药。
第二节肠易激综合征
定义:是一种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伴排便习惯改变为特征而无器质性病变的常见功能性肠病。分为腹泻型、便秘型和混合型。
病因和发病机制:1.胃肠动力学异常2.内脏感觉异常,容易产生腹胀疼痛3.肠道感染治愈后4.胃肠道激素5.精神心理障碍
临床表现:
几乎所有IBS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腹痛或腹部不适,部位不定,以下腹和左下腹多见,排便或排气后缓解。极少有睡眠中痛醒者。
诊断和鉴别诊断:
诊断标准:病程6个月以上且近3个月来持续存在腹部不适或疼痛,并伴有下列特点中至少2项:1.症状在排便后改善;2.症状发生伴随排便次数改变;3.症状发生伴随粪便性状改变。
警报症状:体重下降、持续性腹泻、夜间腹泻、粪便中带血、顽固性腹胀、贫血、低热等
治疗:
1.解痉药:抗胆碱药、钙通道阻滞剂(匹维溴铵)
2.止泻药:洛哌丁胺或地芬诺酯,适用于腹泻症状较重者,轻症者使用吸附止泻药如蒙脱石、药用炭。
3.泻药:渗透性轻泻剂如聚乙二醇、乳果糖或山梨醇,容积性泻药如甲基纤维素。
MMU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