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身份障碍伴发症状的治疗
按照DSM的定义,一种疾病会有伴发症状的存在。对于儿童精神疾病伴发症状的评估是相当复杂的,性身份障碍也不例外,而且关于这方面的系统性实验研究资料很少,但是很多儿科医生认为,性身份障碍儿童的伴发症状必须要进行强制性治疗。性身份障碍儿童的临床表现相当丰富:与性别有关的行为及心理上的先占观念,对自身性别不满的言语评价,言语及行为上对于解剖性别的蔑视及不屑等。
病例6
Nathan是个智商为的5岁男孩,与其中产阶级的父母及兄弟共同生活。自2岁以来,Nathan就表现出各种性身份障碍的行为。他反复地告诉父母,厌恶自己的男儿身,希望自已能有阴道。他把其他的男孩形容为“丑陋和中庸的”。圣诞节时,他唯一向圣诞老人所祈求的礼物是“把我变成个女孩”。
在青少年及成人中,对性别认同障碍的苦恼是最常见的现象,他们往往声称希望通过激素及变性手术等方式改变自己的身体,并最终使自己拥有另一种心理学性别,对于女性,可以行乳房切除术、阴茎成形术;而男性则可以行阴茎切除术以阉割生殖器及阴道成形术等。
病例7
Samantha(Sam)是个智商为的17岁女孩,与其中下阶层的母亲及继父共同生活。她在小时候有过男性化行为,但是因为Samantha从来没有说过希望自己变成男孩,所以其父母只是把她看成是个“野丫头、假小子”。在青春期早期,她被认为是同性恋,后来Samantha就有一种日益强烈的感觉,觉得自己应该是个男孩。事实上,她觉得成为同性恋的想法令自己感到恶心:“医生,老实说,成为同性恋让我恶心。我没有冒犯的意思,我并不反对同性恋,只是那对我不合适,我想成为正常人。”在进行评估时,Sam回忆说,当发现自己处于青春期发育时感到非常痛苦。当她开始来月经、乳房发育时就很害怕,不想去看自己的女性化身体。Sam举了个例子,在自已洗澡时,她强迫自己“向前看”并从开始倒计时。随着这些感觉的日益加剧,Sam觉得有一种越来越严重的失落感,并承认有过几次的自伤行为,她声称对于自杀意念也曾进行过抗争:“我无法忍受下去了”。Sam期望进行激素治疗,希望摘除自己的乳房,并请求行阴茎成形术。
成人期性身份障碍(易性症)的预防
儿童期性身份障碍治疗的第四大理论是这种治疗可以阻止其向青春期及成人期继续进展。一些临床医师几乎都同意这一观点,对于性身份障碍的成人在情感上的痛苦经历,以及身体、社会性痛苦的评估,是根据其表型性别,同时也要兼顾其主观上的性别。在某些方面,这一理论是与“阻止”或改变性身份障碍患者的天生性别的观念相一致的。
成人期同性恋的预防
对于性身份障碍男孩(大多是未经治疗的)的随访研究表明,同性恋才是最常见的长期的性心理结局,而不是易性症。一些性身份障碍儿童的父母要求治疗,部分的原因,就是出于防止他们的孩子向同性恋转变的先见之明。
病例8
Abraham是个智商为的4岁男孩,与其中产阶级的父母及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种族遗传,包括传统文化及宗教,被认为对于家庭生活有很大的作用。Abraham的父亲是保守的,而母亲是开明的。大妁从2岁左右开始,Abmham出现了性身份障碍的行为。在仔细研究过儿科医生提供给他们的一份有关性身份障碍的资料后,父母很快地决定了应该如何处理儿子的跨性别行为,认为需要进行一次评估。在一次电话访谈中,Abraham的母亲说:“我认为自己的儿子可能会成为同性恋……坦率地说,我想让他步入正轨,成为异性恋者”。
一些心理专家认为,无论是男性或女性同性恋,其实算不上是一种心理疾病,虽然也有反对者存在。将儿童期的性身份障碍和之后的同性恋取向进行联系,批评者们质疑儿科医生的治疗措施。考虑到这些因素,Green(〉曾说过:假设那些喜欢玩洋娃娃而不是小汽车,那些喜欢扮演成母亲而不是父亲,那些只喜欢和女孩子玩的男孩们将会不同程度地发展为同性恋者;假设父母们知道这些,或者怀疑过这些情况,那么父母有没有为其性身份障碍的孩子们选择治疗方案的特权?父母对于孩子成长的监督权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建立的,谁说父母就没有想过以一种尽量使其成长为异性恋的方式将他们的孩子抚养长大?如果这种权利被否认,是否父母也应该拒绝将其孩子抚养成为无神论或有神论者的权利?
在过去的15年里,这一治疗理论被认为需要更进一步的观察。举例来说,一些批评者就曾争论说临床医师,有意无意地会将防止患者成为同性恋视为其合理的治疗目标。与其他人的看法相一致,Minter()认为,“美国的一些青少年,由于诊断为性身份障碍而被强制住院,其实质是因为其同性恋取向”。然而,以我的认识,这些观点未被任何系统性方式证实,我个人所注意到的是,没有类似的病例发生过。其他人则坚持认为,纵然缺乏直接的经验性证据,性身份障碍的治疗结局对于那些“同性恋”或“准同性恋”都是一种伤害。一些临床医师对于各种诊断提出了质疑,预示着当前在真正的性身份障碍儿童及准同性恋者之间的差异很小。作为对这些优虑的回应,旧金山市的人权委员会于年9月12日通过了一项决议,该决议指责“对于年轻的性身份障碍患者所进行的任何治疗”。
关于性身份障碍和同性恋间相关性的各种临床、伦理学的争论是非常复杂的,可以被总结为三个主要观点。首先,直至有证据表明在儿童期对于性身份障碍患者的任何治疗形式会影响其今后的性取向之前,Green()对于父母权利的质疑是有争议性的。然而,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临床治疗医师有义务向父母吿知目前的治疗现状。其次,我曾经讨论过,一些批评者会因为同样的临床表现,而与父母一样,错误地将性身份障碍和性取向障碍予以合并。考虑到性身份障碍和性取向障碍的统计学相关性,对父母的心理教育工作可以通过各种回顾性解释方式进行,但作为心理构造者还是应当讨论两者的实质区别。第三,许多当代的儿科医师强调,对于性身份障碍儿童的主要治疗目标是缓解疾病的伴随冲突,而非其最终的性取向。
理论总结
对于性身份障碍儿童的治疗有各种不同的理论基础,其中的一些理论较其他理论而言,更依赖于坚固的实验或伦理学背景。消除对于学龄前儿童的排斥,治疗其他的精神病理症状,减少痛苦感,预防成人期的易性癖,至少这四大目标是具有明显的临床依据的,同时也符合当今时代的伦理道德,而对于干预性治疗也有了足够的评价。就我而言,即使有各种理由,将避免成人的同性恋作为主要目标是值得探讨的。现代的临床医师必须对众多的治疗方案及由此所致的伦理学争议予以北京治白癜风哪家好北京看白癜风的医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