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恐发作惊恐发作不是精神障碍,也不能被编码。之所以单列一章惊恐发作,是为了更好地呈现症状,以便确认一次惊恐发作。惊恐发作可以出现于任何一种焦虑障碍的背景下,也可以出现于其他精神障碍中以及某些躯体疾病之中。当惊恐发作被确认后,应该记录为标注,例如,创伤后应激障碍伴惊恐发作。诊断症状这种突然发生的强烈的害怕或强烈的不适感,在几分钟内达到高峰,在此期间至少出现下列4项及以上症状:1.心悸、心慌或心率加速。2..出汗。3.震颤或发抖。4.气短或窒息。5.哽噎感。6.胸疼或胸部不适。7.恶心或腹部不适。8.感到头昏、脚步不稳、头重脚轻或昏厥。9.发冷或发热感。10.皮肤感觉异常(麻木或针刺感)。11.现实体验(感觉不真实)或人格解体。12.害怕失去控制或”发疯“。13.濒死感。发展与病程成年人惊恐发作的平均年龄约为22-23岁。然而,惊恐发作的病程似乎也受到任何同时出现的精神障碍的病程和应激性的生活事件的影响。在青春期前的儿童中,惊恐发作不常见且不可预期的惊恐发作很罕见。老年人惊恐发作的患病率更低,可能是因为相对于年轻人,他们对于情绪状态的自主神经反应较弱。老年人或许不倾向于使用”害怕“这个词,而更愿意使用”不适“这个词来描述惊恐发作。
馨怡心理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节选自《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