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理学第三篇精神症状选编3

时间:2017-6-13 22:23:25 来源:器质性精神障碍

《精神病理学》第三篇精神症状选编3

Clownsyndrome丑角综合征

丑角综合征是充分发展的青春型精神分裂症的一种典型表现。它由以下三方面构成:

(1)古怪的行为(即丑角行为)。

(2)瓦解的思维过程。

(3)情操消失和各种不恰当的情感。

通常最惹人注目的是病人的行为,完全不合常情,远远地背离人们健全的常识,看不出病人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因而完全不可理解。衣服只穿一只袖子,另一只袖子掖在裤腰带里;把袜子连起来当围巾绕在脖子上;反穿着衣服;把废纸篓当帽子扣在脑袋上;在地上爬行;钻到床底下躺着;突然跳到桌上坐着像菩萨一样;一个鼻孔里插一支点燃的香烟;喝痰盂里的水;用抓来的虫子泡水喝;如此等等。总之,病人的行为是反复无常和无法预测的,他们似乎完全屈从于突然出现的怪念头(英文称之为whim)并立即把它变成行动,没有反思,事后也不留下任何记忆。

与古怪行为密切相联系的是思维瓦解,后者总是显著的。实际上,精神分裂症思维障碍各种典型形式主要见之于丑角综合征。

不恰当的情感,如无故大笑或独自傻笑,突然暴发大怒或恐惧,一旦出现总是惹人注目,但这些情感背后的阴性症状从长远来看更加重要。对亲人冷淡,对别人的关怀没有反应,也毫不关心别人,医生稍加注意便不会遗漏。只要不是分裂人格,家属对此也是有体会的。

丑角综合征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淋漓尽致地表现出青春型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的几乎全部特征,还在于青春型的另一常见形式只不过是较少丑角行为而思维瓦解突出而已。Mayer—Gross()写道:以思维障碍为主要症状的精神分裂症病例都可以归到青春型这一组。DSM—Ⅲ—R称青春型为瓦解型(disorgan—izedtype),它的诊断标准沿用了Mayer—Gross的上述分组原则。

应该看到,丑角行为是思维、情感和意志的障碍,也就是整个心理活动严重紊乱的表现或结果,绝不只是行为的障碍。

cognitivedisorder认知障碍

《精神病学综合教科书》第9版(简写为CTP-9,ComprehensiveTextbookofPsychiatry,9medition)于年出版,可视为美国精神病学最新成就的展现。此书第10章第1节“认知障碍:引论”一开头就写道:

“认知包括注意、记忆、语言、定向、动作(praxis)、执行功能(executivefunction)、判断以及问题之解决(problem—sol—ving)。”

这可以视为美国认知心理学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知几乎无所不包。

先拿最刺眼的praxis来说。这个词指的是习得的带技巧性的动作。R.J.Campbell所编的《精神病学词典》(第6版,)引WatsonRT和HelmanKM所著Brain(p,)对apraxia(失用症)的定义:“Adisorderintheexecutionoflearnedskilledmovementthatcannotbeexplainedbylack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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