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

时间:2017-2-6 13:29:39 来源:器质性精神障碍

  癫痫性精神障碍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发作性和持续性两种。前者可发生在癫痫发作前、发作时、发作后,成为癫痫发作组成部分或单独发作。主要表现为一定时间内的感觉、知觉、思维,和精神运动性发作,也可为情绪恶劣及短暂精神分裂样发作。发作有突然性、短暂性、反复性的特点。在癫痫发作多年后可产生持久性精神障碍,主要为慢性精神分裂样障碍、人格改变,及智能障碍等。据报道有明显精神障碍的癫痫病人占25.27%。

  一、部分性发作

  指发作起始于一侧脑部(局灶性或局限性),可扩展至两侧。若发作时不伴意识障碍称为单纯部分性发作。若伴意识障碍,发作后不能回忆称复杂部分性发作。

  二、全身性发作,常见的有:

  1.全面强直一阵挛发作(大发作):以全身抽搐和意识障碍为特征。先后经强直期、阵挛期、惊厥后期。自发作开始至意识恢复约5-10分钟。醒后觉头痛、疲乏、对抽搐过程全无回忆。部分病人发作后进入昏睡,也有在完全清醒前有自动症和意识模糊。若大发作在短期内频繁发生以致发作间歇期内意识持续昏迷者,称癫痫持续状态。

  2.失神发作(小发作):意识短暂丧失,呼之不应,两眼瞪视不动,持续3-15秒,无先兆和局部症状。发作和停止均突然。对发作无记忆。

  3.肌阵挛发作:为突然、快速、短暂的肌肉收缩,累及全身或限于面部、躯干和四肢。

  三、发作性精神障碍

  这类精神障碍可伴大发作或其他类型的发作,也可能只有精神障碍性发作,即突然出现精神障碍作为一次癫痫发作。

  1.精神运动性发作,发作时很少有意识障碍,但有主观异常体验。

  1)感知障碍,多为原始性幻觉,如火光、闪电、难闻的怪味,或错觉、感知综合障碍(如时间感知综合障碍,似曾相识症与旧事如新症),及体象障碍。

  2)思维障碍,可有思维中断,强制性思维等。

  3)情感障碍,多为恐惧、抑郁,或焦虑等恶劣心境。有时可突然暴怒,出现攻击行为。

  4)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常有腹痛、恶心呕吐、心悸、呼吸急促或暂停、出汗、流涎、面色苍白或潮红等。

  5)可出现自动症样表现。

  四、持久性精神障碍

  1.癫痫性慢性精神病:

  1)临床多见慢性偏执状态,如关系妄想、被害妄想等。

  2)可有分裂症样的思维障碍,如词语新作,强制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被夺等。

  3)感知障碍多见幻听,内容可为迫害性命令性等。

  4)情感障碍多为易激惹、忧郁、恐惧、焦躁、偶有欣快,部分病人表现情感淡漠。

  5)病情可持续数月至数年,无自发缓解倾向。

  2.癫痫性人格可有粘带、暴躁、温良、不稳定等改变。同一病人既可以一种倾向占优势,也可同时有两极特性,如过分粘滞、暴躁、温良等。

  3.癫痫性痴呆。

  4.其他:如癫痫所致性功能障碍、遗忘综合征、神经症性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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